吴象(左)和万里(中)
1994年,上海文汇报法人团伙盗印中南海机要文件并栽赃陷害,使我蒙受覆盆之冤,身陷囹圄三年。从而离开了中南海,离开了中央机关的秘书同事群体,未有机会再见吴象同志。
2015年7月15日,万里前辈去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老干部局邀我一起前往八宝山送别万里老领导,在两千多人的送别人群里,未能找到吴象同志。2019年2月,我前往八宝山送别李锐前辈,遇到吴象之女阿丽,得知吴象已97岁高龄。拜读阿丽送我的《吴象文集》,重温80年代激情燃烧的岁月,爱不释手,很想拜访吴老。阿丽一直有意安排我前往,但却均因吴老身体欠佳,未能落实。
5月19日早上,接阿丽短信:“意料中的事还是来了,我父亲因综合性衰竭症,昨天中午11时57分离开了我们,走时非常安详。”
惊闻吴象前辈撒手人寰,我潸然泪下。痛失中南海秘书同事和政绩卓著的师长,深感历史的责任正向我辈袭来!
俞梅荪
国务院办公厅原秘书
2021年5月19日初稿,6月3日修订
吴象简介
附文
反不正当竞争国际研讨会
——1989年下半年我国第一个国际会议
俞梅荪
1989年11月3至6日,反不正当竞争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1989年11月3至6日,由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和国务院法制局、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国开发署等四个单位联合举办的“反不正当竞争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美国、英国、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和发展中国家等14个国家的50多位专家学者到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冲、陈慕华、王汉斌,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国家工商管理局局长任中林、国家专利局局长高卢麟、海南省副省长辛业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上百人到会。
1989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反不正当竞争国际研讨会”与会者。左起:鲍格胥、万里、顾明等;右后站立者为俞梅荪
万里和外宾在人民大会堂南门大厅的迎客松屏风的铁质画前合影。第一排左4起: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万里、顾明,鲍格胥的副手等;第四排右2俞梅荪
万里委员长指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法律还不够完备,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这几年,中国的经济秩序有些混乱,打算用三年时间进行治理整顿,把经济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中国要继续改革开放,要发展市场经济,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势在必行。”
鲍格胥说:“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利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更有利于中国与外国的经济技术合资合作。我们继续为此而作出努力。”
会议期间,7位国际著名专家介绍了世界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发展演变和趋势,为我国的立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会议交流了1985年以来,我国10来个省市相继发布《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探讨如何依法管理市场经济,进一步着手制定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注1)。
1989年的下半年,我国改革开放停滞,法律界萧条,这次高规格的国际会议,如破冰之举。我担任大会秘书长,随顾明向万里汇报,为其代拟讲话稿,由吴象签署意见。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外事局石国宝局长(原朱德委员长的秘书)的热情支持下,主办整个会议,由联合国提供全部会务经费。新华社、央视、人民日报等十多家媒体记者的现场报道,成为新闻热点。
海外媒体报道:“中国历经1989年的困境,又开始对外开放了,而且还要加强经济立法,搞活市场经济,改善外商的投资环境等等。”
11月8日晚,鲍格胥一行离京回国,我随顾明前往送行。我拿出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国际商报等十家报社送来的会议报道,由顾明送给鲍格胥。鲍格胥看到会议对中国产生的深远影响,满心欢喜地把这些报纸带回联合国,作为成果保存。
顾明把《人民日报》等十家报纸送给鲍格胥,后立者俞梅荪,左1国家专利局局长高卢麟,在首都机场贵宾室
这次会议,为全国人大在1992年正式通过的我国第一个《反不正当竞争法》打下了基础(注2)。
编后语:
2015年7月15日下午2时,我回到国务院办公厅与秘书同事谈事,突然传来万里同志在一小时之前去世的噩耗。我连夜含泪撰写回忆文,前往305医院的灵堂吊唁,送给万里的子女。全国人大的老干部局通知我随法律委员会等单位职工前往八宝山送别,在大巴车上,我把复印的回忆文,送给几位老同事和几十位新同事。1993年3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届满,万里委员长退下来,不觉已22年,人们大都不知道万里的贡献了,一路上我追思在万里委员长领导下激情燃烧的岁月,很受欢迎。本文是我回忆文的一部分。
注1,1985年3月,我前往武汉参加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武汉市长吴官正与我探讨立法并邀我参与《武汉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起草,为期两个月完成,成为我国第一个反不正当竞争的地方法规。这是运用法律手段搞活城市经济的积极探索,受到顾明和总理的热情支持,各省纷纷效仿。
注2,本文相关史料,摘自《俞梅荪.1989年反不正当竞争国际研讨会综述》,原载《1990年中国法律年鉴》第980-981页
【还看今朝】俞梅荪:以民为本,简法护民——追忆胡耀邦(总第98期)
俞梅荪,1953年生,上海长宁区安化(路)中学毕业,在农村插队7年;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学专业毕业;1984年起,担任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综合秘书组副组长、组长,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研究部主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曾执笔起草《“七五”立法规划》,参与起草一些重要法律法规;1994年,上海文汇报法人团伙盗印中南海机要文件并栽赃陷害,冤狱三年。2000年代,俞曾帮助十来起共十多万失地农民依法维权取得成效,其中2005年为河北省桃林口水库1992年的4万失地农民,人均讨回安置补偿款12000元,共计5亿元,成功解决了河北省大批失地农民连年在“两会”期间到北京上访的老大难问题,成为地方各级政府依法执政,努力解决坑农问题来彻底解决维稳问题,在体制内化解社会矛盾,成为良性循环的先例。近年撰文亲历胡耀邦、彭真、万里、习仲勋、乔石、顾明等致力法治建设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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