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朝风采】俞梅荪:宪法学家蔡定剑谈我的泄密案并邀我修改《保密法》(总第90期)

俞梅荪
2021-02-14

【今朝风采】俞梅荪:宪法学家蔡定剑谈我的泄密案并邀我修改《保密法》(总第90期)

江苏 俞梅荪 俞学交流 2021-02-14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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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梅荪先生

2020年11月22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原副局长蔡定剑的十周年忌日,他是成果卓著的宪法学家,一些中青年学者的回忆文,使我深为感动,有感而发,写一点儿往事。

相识在十年改革研讨会

1988年12月,中国法学会举行“全国法制十年改革研讨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郭道晖主持学术论文的评选,我的《我国经济法治系统工程研究的现状与未来》和《经济立法的超前性探索》两文入选,应邀作大会发言。(注:两文还入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召开的“十年改革研讨会论文”)

数天的会议结束了,晚饭后,大家从北京昌平县回龙观宾馆乘大巴车回城,我和蔡定剑坐在最后一排,在夜色中聊起来。1986年,他晚我两年从北大法律系毕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工作。那是80年代的改革开放之初,百废待兴,励精图治,激情燃烧的大时代;那是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制定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我国法治建设从无到有的大发展时期。

我俩曾分别参加彭真委员长主持的小范围的立法专题会议,努力完成彭真交办的艰巨任务。1987年,蔡定剑参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调研和出台;1985年1月,我参与《全国人大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的调研和出台。

这次研讨会,蔡定剑协助郭道晖操办会务。当时新的七届全国人大开始运作,我的老领导顾明(国务院副秘书长兼经济法规研究中心总干事)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我任其秘书,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等打交道,与蔡定剑成了同事。他在江西省新建县艰苦的农村长大,70年代我在江西省南城县艰苦的农村插队七年,那里为第二故乡,与他成了同乡好友。

邀我参加《保密法》座谈会

时隔21年的2009年春,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联合召开《保密法》修改座谈会,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立法人员与相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参与讨论。蔡定剑主持这两单位的工作六年来,成果卓著。

蔡定剑在第一次座谈会的开场白,即介绍我被上海文汇报社法人团伙盗印中南海机要文件,栽赃陷害,身陷囹圄,江平律师为我作无罪辩护,但我却被以所谓泄密罪而冤狱三年的典型案例。他说,下次座谈会要请我去谈《保密法》的修改。他还称赞我的工作努力,很有成果。我看到相关的报道,很感动,立即去信表示同意前往,现身说法。

我在信中告知:198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七五”计划的建议(草案)》座谈会在国务院小礼堂召开,由赵总理召集各部门两百位专家学者到会,我受命执笔起草与之配套的《“七五”立法规划(草案)》。我按国家保密局局长沈鸿英的请求,把制定“保密法”列入立法规划草案,报经赵总理原则同意并要求继续完善;1987年,报经后任总理李鹏批准,付诸实施,我又参与立法工作。1988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保密法》至今21年,需要进一步完善。借此机会,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推进信息公开。

我刑满出狱得知,多位朋友均由蔡定剑告知我的案情。在信中我感谢他的义务解说并告知案情真相: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前夕,上海文汇报党委书记兼总编辑张启承反复请求,我支持该报“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搞好党的新政策和法治宣传,使该报取得成效。没想到,相关文件被其团伙盗印,栽赃陷害,在法庭上证明我有罪的所谓证人证言,竟是女法官宣读该报驻京办主任兼首席记者王捷南和唐增元的诬陷证词,后者我完全不认识。这使我震惊,这两人分明是作案人。我要求与作案人当庭对质,被法官断然拒绝,助纣为虐。作案人竟逍遥法外,得以高升。后来,王捷南担任上海《天天日报》社长兼总编,被评为优秀党支部书记,张榜表彰。有人说我是“倡法治而羁法网”,我欲哭无泪。人们只知记者是为民请命的,却不知上海滩记者的文人无行,恩将仇报,违反党纪国法,丧尽天良。

没想到,我给他的信,久未得到回音。后来得知,他病了。更没想到,54岁的他竟然英年早逝,撒手人寰,使人扼腕长叹。

挥泪送别定剑兄

在十年前的今天,小我三岁的蔡定剑去世了。在那寒风凛冽的早上,1000多人前往八宝山殡仪馆送别,有底层百姓和企业家,有江平先生和法律界人士,不少人从上海、天津、深圳、哈尔滨、郑州、四川的山乡赶来,人头攒动,群情鼎沸,悲痛不已,极尽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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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8日,人们前往八宝山殡仪馆东大厅送别蔡定剑

在八宝山殡仪馆的东大厅前,我排在长长的送别队伍里,看到这位乙肝病毒携带者举着这张纸:“感谢蔡老师为消除乙肝歧视所作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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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失声痛哭,我潸然泪下

前来送别的各界人士,有不少得益于他所推动的宪法研究与社会实践,有受益于反歧视行动,在求职就业上度过难关的年轻人;有为子女讨回了公道,看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宣示,得以实现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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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大厅外,悼念蔡定剑的律师们。

蔡定剑努力推进反歧视、劳工权利保障、选举权等方面的宪法研究和实践,为民请命,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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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蔡定剑,记者采访江平(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先生是蔡定剑和我的良师益友忘年交。1994年,我被上海文汇报法人团伙盗印中南海机要文件并栽赃陷害,江平在两审中都为我出庭作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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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3日,在江平八十华诞,江平握着俞梅荪的手问:“你现在怎么样?”

在蔡定剑十周年忌日,我读《接过蔡定剑手中的启蒙火炬》叙述的其奋斗史,与我多有相似之处,唤起我与定剑兄的往日情怀。此文对蔡定剑参与起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叙述不准确,我作了补充说明。我将另外撰文回忆:蔡定剑倡导用宪政民主法治的精神和方法,维护公民的基本权益;我帮助多起群体上访的失地农民,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宪政民主法治精神和方法,维护广大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取得成效,其中2005年为河北省桃林口水库4万失地农民讨回5亿元补偿款,成功解决了失地农民群体连年到北京上访“两会”的老大难的社会问题,成为在体制内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执政能力,良性循环的先例之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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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民主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谨录蔡定剑教授遗言,赠蔡定剑宪法学教育基金。——87岁叟郭道晖书,2015年10月北京

现已93岁的法学家郭道晖先生早年参加革命,与朱镕基在清华大学同学并介绍朱入党;80年代长期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德高望重,学术成果卓著,在法学界与江平先生齐名,是蔡定剑和我的良师益友忘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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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1日,蔡定剑逝世刚到第十年,我前往北京昌平区天寿陵园,向蔡定剑墓献花。他的雕塑栩栩如生,使我心如刀绞,深感历史的责任正在向我袭来。

读者讨论我的泄密罪冤案

本文和附文介绍蔡定剑的生平和贡献,共一万五千字,被54个微信号转发,点击总量达两万六千次,读者留言上百条,其中讨论我的泄密罪冤案如下:

●黄怡钧先生作诗:

立法之人被法伤,卑鄙小人却猖狂;

正义之辈多磨难,呕心沥血为国昌。

纵观史上众范例,忠臣屡遭奸邪枉;

有生之年望青天,更待雄鸡再一唱。

●王爽同学(中国传媒大学留美传媒硕士、犯罪学在读博士生)感言:

俞梅荪饮冰27年,血仍未冷。他倡法治而羁法网,荒诞离奇,似赶上革命前辈曲啸的冤案啦。

当年的同事大哥热情感言鼓励

曹明新(当年致力经济立法的原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袁宝华的秘书)同事大哥感言:

梅荪:你好!

读你的文章,深感我们要成为法治国家,不知需要多少人为之奋斗!

宋廷明(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兼理论局局长,与俞梅荪同在中南海上班,参与经济立法)同事大哥感言:

《题梅荪忆蔡定剑》

宪政民主定剑难,不懈奋斗护民权;

忆文情深真谊在,英才早逝扼腕叹。

——宋廷明,2021年元旦

陈德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曾涛的秘书)同事大哥感言:

每读你的文章,有内容,有收获。你对当年的人和事的叙述,有意义;对法律问题的论述,有道理。希望你多写文章,留下历史的见证。

80多岁张靓文女士感言:

读此文深受感动,蔡俞都是法律界的苦行僧,在这艰难的环境中,生生不息,持续奋斗。

宋廷明同事大哥的来信

小俞:你好

人们说,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最幸福。孰知你,年纪轻轻,历经坎坷,令我扼腕长叹,唏嘘不已!

沪上《文汇报》在国史上的劣迹多矣,在1957年“反右派运动”和1966年“文化革命运动”,均最先发韌于该报。该报先后聚集了不少无德、无行、少才之文痞。我曾多年担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均婉拒他们的釆访。相对而言,沪上《解放日报》要正派得多,如促进改革开放的“皇甫平”(写作组)等开拓者。

个别不良官媒为抢新闻,无所不用其极,挖掘材料到手,便胡编滥造,一旦有事,推卸责任,逃之夭夭;岀卖朋友,加害好人。

看来,你真是上了这帮小人的当了。你当时太年轻太单纯,又中了办案人员诱供之术,以致于雪上加霜。

为今之计,建议你,坚持依法申诉,本案的定性不准,关键证据被偷换(把《征求意见稿》换成《讨论稿》);适用法律不当,只是违反机关内部的管理规定而非故意触犯刑律犯罪。

余以为,这“三不”是:1,判刑的定性不准,把一般的工作疏忽,未料到对方盗印而定为犯罪;2,证据不实;3,适用法律不当。这是你申诉,撤销原判,恢复名誉之关键。

你必须强调,沪《文汇报》是党领导的官媒,你与他们的交往是正常的工作关系,把内部情况透露给他们,是为了更好地为党做好宣传并受到了表彰,是功劳而不是罪行,不容混淆。

你要不僻努力,终能平反!我坚信,你会有这一天。雄起!

宋廷明,2015年12月25日

注:宋廷明,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兼理论局局长,与俞梅荪同在中南海上班,参与经济立法

上海的中学校友把我比作潘汉年

★上海安化(路)二中校友郑敏感言:

        @俞梅荪   你的近作《我在狱中给吴敬琏送-外国经济法典——在吴敬琏91岁生日之夜感言》提到:“我身居要职,突然受人构陷,蒙冤被捕,人间蒸发,未能给吴敬琏送去急需的书,耽误其参加中央的经济决策;我的任何公事和私事都不能交接,给各方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的罪过不在案内,却在案外,心如刀绞,欲哭无泪。”

        这好像是潘汉年当年人间蒸发的案子一样的啊!…图片图片图片无️论如何,真心佩服老俞啊!你是我们的英雄图片图片图片图片

★俞答:

        谢谢您的热情鼓励!英雄实不敢当,分明是狗 熊 啊!

        我常自比潘汉年,已超过他啦,他蒙冤26年开始复查后平反,现我蒙冤27年,求告无门,无人复查,竟成了能够留在历史深处的奇案!

编后语

2020年11月22日,蔡定剑的十周年忌日之夜,我感言《我与蔡定剑的交往》600字,被热心的朋友微信号连夜发出,在被54个微信号的转发中,我不断补充达8000字,点击总量达26000。

2021年1月24日,吴敬琏的91岁生日之夜,我感言《在狱中给吴敬琏送-外国经济法典》800字,又被连夜发出,在被36个微信号的转发中,我不断补充达5000字,点击总量达20000,还被搜狐、腾讯、网易等门户网站转发。

宪法学家蔡定剑和经济学家吴敬琏是人们喜爱的公众人物,均与我的冤狱有关,不少读者来信和留言,达上百条,其中追问我的冤案,我不断的答复,汇编成为本文,为我冤案27周年忌日作小结。

承蒙《思考者》主编张建宁先生喜爱蔡定剑和吴敬琏,热情帮我不断补充修订这两文,现又帮助编辑关于我案的本文,使我深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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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定剑(1956-2010)1986年毕业于北大法律系法理学专业,师从陈守一教授;1986至2003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秘书局工作,曾任秘书局副局长。2003年起,蔡定剑分别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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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梅荪(1953-)1984年毕业于北大法律系经济法学专业,师从芮沐教授;1984至1994年,在中南海从事立法工作十年,曾任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综合秘书组组长,后6年为国务院办公厅秘书,时任顾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的秘书,6级副局级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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