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郡望与俞廷玉“河间郡公”封号的历史意涵

俞强 俞建文
来源:大地之舷

俞氏望出河间并非起因于朱元璋册封,而是源远流长——河间郡望与俞廷玉“河间郡公”封号的历史意涵

原创俞强 俞建文大地之舷
2025年12月21日 11:55浙江



俞氏望出河间并非起因于朱元璋册封,而是源远流长

——河间郡望与俞廷玉“河间郡公”封号的历史意涵


摘要:

俞氏郡望其中重要的一个为河间,此说不仅见于传世文献,更得到历代金石碑刻与近年出土墓志的充分印证。本文系统梳理了自唐至元关于俞氏郡望的墓志铭文、摩崖石刻及方志记载,构建出一条完整连贯的证据链,从而论证明初“河间郡公”俞廷玉之封号实源于其姓氏源远流长的郡望传统,而非其个人籍贯或功业直接关联河间。这一封爵是明初朝廷对其郡望传统的追认与荣宠,进一步印证了五峰或其他俞氏以河间为郡望的历史正当性与文献延续性。


一、问题的提出:俞廷玉与河间郡的关系辨误


在俞氏家族史,尤其是与明初勋臣俞廷玉相关的研究中,存在一个常见的认知误区:即认为俞廷玉因功受封“河间郡公”,从而使其家族与河间地域产生了直接关联,甚至衍生出“俞氏‘望出河间’乃起因于朱元璋册封”的说法。此说实为倒置因果。历史事实恰恰相反——正是由于俞氏以“河间”为郡望,源远流长,俞廷玉才得以受封“河间郡公”。此封号是对其姓氏郡望的彰显与制度性确认,而非开辟新的郡望来源。


二、对“册封起源说”的驳斥:基于唐至元代实物史料的辨正


“俞氏望出河间起因于朱元璋册封”这一观点,在确凿的历时性证据面前难以成立。其主要谬误在于,它完全忽视了在俞廷玉受封之前数百年间,俞氏与河间郡望的关联早已是普遍共识,并大量存在于各类实物史料中。


1.唐代敦煌遗书的发现和唐宋碑记及文献中记载的俞氏河间郡望


俞氏以河间为郡望,在唐宋时期已为世所共知。

        唐朝中晚期,敦煌遗书中有《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一卷,不仅收录了的俞姓,还详细列出了的俞姓的郡望 。根据该书记载,当时俞姓的郡望有三个:即河间郡、鲁国郡、庐江郡。还有一个是会稽郡。

      唐朝中和二年(882年),杨光所撰《赤石楼隐难记》中,记载了一位丽水人士俞强,并明确注明其为“河间郡”人。此为例证,表明至迟在晚唐,俞姓与河间郡的关联已在官方或士人记述中成为定式。


2. 宋代摩崖与碑刻的实物印证

       宋代此类证据更为丰富。北宋天禧二年(1018年),俞献可与其友同游,于桂林摩崖留下题名:

   “河间俞献可、上谷燕肃、赵郡李诰,圣宋天禧二年秋月中元同游。”

   此题名见载于明代张鸣凤《桂胜》卷二。值得注意的是,俞献可本为歙县人,却在题名中不书籍贯而标郡望“河间”,与“上谷燕肃”、“赵郡李诰”并列。此举充分说明,在宋初士大夫的群体认同中,郡望是标识出身与门第的重要符号,俞氏之河间郡望已成为社会共识。

   另一关键证据来自北宋元祐七年(1092年)。五峰俞氏的重要先祖、被尊为“安定郡马”的俞伸(字景福),在为明州慈溪普济寺撰写《罗汉碑记》时,落款已明确署为“河间俞伸”。此碑作为文物存世,为俞氏自称河间提供了无可辩驳的金石实证。俞伸不仅是北宋官员,更是《大晦谱》的编修者,是五峰俞氏祖源最早的系统研究者与编纂者。他的自我身份认定,具有承前启后的权威意义。


二. 唐代墓志的早期定调:早于明代数百年

   出土墓志将俞氏与河间的关联大大提前。《唐故河间郡俞府君墓志铭》(睦州桐庐)以及唐大中十三年(859年)的 《唐俞暹墓志铭》 开篇即云:“府君河间人,讳暹,字翼都。”此铭文直接以郡望标定身份。此外,唐会昌元年(841年)的 《方府君墓誌》 由“河間俞次撰”,表明在九世纪,俞姓士人已在公共文本中普遍使用“河间”郡望。这些实物证据较之明初,早出近五百年,足以证明俞氏河间郡望的悠久历史。

2. 五代至宋元证据链的完整性:不容断裂的传承

   五代时期,此传统在吴越国境内依然延续。954年的 《吴越国俞让墓志》 明确记载“本出冀州河间郡”。而 《俞府君勾押墓志》(898-970) 亦载“府君本望河间郡”。这充分证明,在动荡的五代,俞氏河间郡望的家族记忆与身份认同未曾中断。

   入宋以后,证据更为多元。北宋名臣刘敞所撰 《大中大夫行刑部侍郎致仕俞公(献卿)墓志铭》 载:“公讳献卿,字谏臣,其先河间人。”此与本文开头所引其兄俞献可在摩崖题名中自署“河间俞献可”的行为完全吻合。至南宋的徐夫人墓志铭(1108—1175),其子俞允成的郡望是河间郡。以及元代的《俞奕曾墓志》、《松江府知事俞公(师鲁)行状》 等,均一脉相承地记述“其先河间人”。这条从唐、五代、宋直至元代的证据链完整无缺,清晰地展示了俞氏郡望在历史长河中的稳定传承,绝非明初突然产生。


3. 传统,逻辑与制度的反证:


从唐至宋的“郡望封号”谱系及“河间郡公”封号的意义


一项制度及传统的生命力,源于其悠久且连贯的实践史。“郡望封号”传统在宋明以前的确立,由以下核心案例得以确证:


1. 唐代:颜真卿:鲁郡公

   关系:颜姓郡望为 鲁郡。

   封号:受封 鲁郡开国公。

   此为开风气之先的典范案例。它证明了在唐代荣典的最高层面,将爵位名号与受封者郡望统一,已成为一种崇高的礼法选择。

2. 北宋:向敏中:河内郡公

   关系:向姓郡望为 河内郡。

   封号:追封 河内郡开国公。

   这是传统文化的继承。此例表明“郡望封号”非唐代偶发,在宋代封爵体系中也是一个稳定选项。

3. 北宋:欧阳修:乐安郡公

   关系:欧阳姓郡望之一为乐安郡。

   封号:授予 乐安郡开国公。

   这是传统的强化,说明已不是个例了。它与向敏中案例共同构成一组铁证,表明“郡望封号”在宋代已臻成熟。


由颜真卿至欧阳修,我们得以归纳出一条确定的历史规律——以受封者姓氏郡望作为其“郡公”封号,是唐宋时期一项具有连续性的政治礼法传统

      从明代封爵制度与逻辑而言,朝廷绝不会为一个姓氏凭空创造或“赐予”一个郡望。明初封赏功臣为“郡公”时,其封号择取遵循“郡望原则”与“地名原则”更不是孤例。对于俞廷玉这类并非出身于特定地理实体的勋臣,以其姓氏郡望作为封号是通行的荣典方式,如汤和在洪武三年封“中山侯”,其汤姓的郡望正是“中山”。此案例与俞廷玉的“河间郡公”形成了绝佳的互证与补充。若俞氏原本无此郡望,朱元璋断无可能违背典制,强行将一个与之毫无历史渊源的“河间”封予俞廷玉。这无异于无源之水,在礼制上是不可想象的。


因此,“册封起源说”既与数百年的实物史料相悖,也不符合明代的政治礼制。它是对历史因果关系的一次根本性误读。


三、从《大晦谱》到五峰俞氏金字谱的郡望传承


俞伸在南、北宋之交编纂的《大晦谱》,记载了五峰俞氏早期的世系与郡望。后世赓续其业的《五峰俞氏金字谱》,之所以坚定不移地以“河间”为郡望,其源头正可追溯至俞伸的考证与定调。

俞献可(其名讳见于金字谱记载)与俞伸均为进士出身,是五峰俞氏家族史上的翘楚。他们具备清晰的历史与谱牒学意识,深刻理解自身家族的远祖与郡望源自河间。因此,五峰俞氏以河间为郡望,并非无源之水,而是建立在北宋先贤研究基础之上,并经得起历史推敲的严谨传承。


五、俞廷玉“河间郡公”封号的再审视


俞廷玉在去世后被封为河间郡公,属于身后追封。这意味着俞廷玉在生前并未获得这个爵位。

这种追封是对开国功臣的荣誉性肯定,其依据正是俞氏源远流长的“河间”郡望。


基于以上脉络,我们再审视俞廷玉的“河间郡公”封号,其逻辑便豁然开朗。明初封爵,常以受封者郡望为号,以示渊源有自,光耀门楣。


由此可进行合理推测:俞廷玉无论是否直接出自五峰俞氏本支,或为其旁系后裔,其家族均可通过当时的谱牒记载或社会共识,将祖源追溯至河间郡。 朱元璋集团的核心文臣(如李善长、陶安、宋濂等)都是精通典制的儒士。他们不可能不知道俞氏的郡望。朝廷正是依据这一广泛认知,授予其“河间郡公”的封爵。这一点是确凿无疑的:正因为俞廷玉姓俞,而俞之郡望在河间,他才会受封为“河间郡公”。这一封号本身,也反向排除了其出自“蒙宗”等其他来源的可能性,因为勋爵封号必须符合华夏正统的姓氏郡望传统。


2025.11.14下午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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